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及我校校历安排,国庆节我校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经学校研究,现将国庆节期间研究生课程做如下调整,望各培养单位及时做好相应安排。
具体调整如下:
l 10月1日至7日休息;
l 10月8日(星期六)上原定10月6日(星期四)的课程;
l 10月9日(星期日)上原定10月7日(星期五)的课程;
l 原定安排在10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的研究生课程顺延,但须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本通知适用于学术型、专业学位、课程进修班等所有类型研究生。
研究生院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