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北京市平谷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拟定本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社会团体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本区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核,指导福利企业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主管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拟订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优待标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五)负责管理退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 (六)组织本区救灾工作,核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接收、管理、分配社会各界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城乡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的社会互助活动;制定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敬老院建设和管理,负责部分地方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九)拟定本区社区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 (十)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工作,研究和修订本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一)负责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十二)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本区福利彩票的发放销售及福利基金的使用管理。 (十三)主管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和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 (十四)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 招聘应届硕士毕业生相关问题说明:(一)招聘内容:1、所学专业:社会保障学专业或行政管理学专业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3、性别: 男4、人数: 1名5、生源地: 不限(二)相关问题:1、通过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程序为毕业生解决北京市户口;2、编制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工作后可享受中级职称待遇。联系人:王静宁(北京市平谷区人事局)联系电话:010-89981561 013371688660邮箱地址:pgrczx2004@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