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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
2012-12-07 09:57  

 关于印发《201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

     为提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效率,便于各博士后设站单位管理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了解基金资助政策,进一步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资助原则,现将《201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请根据《指南》,安排好2013年度各批次基金资助工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不再就每批次资助工作单独发文。 

《指南》免费下载网址: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页面。 

附件:201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 

 

 

      2013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指南

 

一、 前言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由李政道先生倡议,邓小平同志决策,于1985年设立。是专门用于资助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基金,旨在促使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研工作中完成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支跨学科、复合型和战略型博士后人才队伍。截至2012年,已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35247人,总资助金额12.83亿元。我国实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制度,是一项富有远见的战略决策,对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和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2013年国家财政安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经费4.3亿元。 目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分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两种类型。面上资助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提供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资助标准为一等8万元/人、二等5万元/人。特别资助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15万元/人。 

2013年,面上资助工作开展两次,特别资助工作开展一次。 

根据《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3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完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突出对博士后创新人才的资助,扶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创新研究;对从事基础研究、原始性创新研究和公益性研究,以及中西部等艰苦边远地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适当倾斜。推进基金资助工作的信息化,提升基金资助及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完善基金评审机制。进一步规范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不断提高基金资助效益。

为使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了解基金资助政策,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资助原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现发布《201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对2013年基金申请的有关规定及各类型资助工作进行介绍。上述内容如有调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发布,不再另行发文通知,请及时关注。

 

二、申请须知

一)申请截止时间 

    上半年面上资助:2月26日 

    下半年面上资助:6月21日 

    特别资助:3月28日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每批次资助工作的申请截止日期前,可随时在  网上提交基金申请。 

(二)申请条件 

 1.面上资助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进站后至出站前半年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4)申报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5)不限制申报人数。 

2.特别资助 

(1)进站满8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人有突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3)由设站单位按名额择优推荐。 

(4)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ⅰ.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ⅱ.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ⅳ.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ⅴ.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三)申请程序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 

 (2)网下填报申请内容,导出数据。 

 (3)在线上传申请数据。 

 (4)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交所在设站单位审核。

 特殊说明: 

(1)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面上资助项目如涉密,申请材料不得在网上提交。申请人员需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后打印纸质申请书3份,刻录光盘1张,一并交所在设站单位。 

(3)申请特别资助时,需附一套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

(4)网上提交申报数据后,如需修改,须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网上驳回。 

(四)设站单位、有关省(市、区)及部门管理职责 

面上资助工作,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审核,并统一将纸质申请书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第53批审核截止时间为2月26日,第54批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21日。

特别资助工作,流动站设站单位由各单位负责组织申报,进行推荐。在京的非北京市市属工作站设站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进行推荐。其他工作站设站单位由所在省(市、区)或部门的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申报,集中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进行推荐。特别资助的审核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5日。

 具体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在审核截止日期之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逐项打开博士后申请文档,对照纸质申请书进行审核。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电子文档一致为有效。

 2.网上填写审核意见后点击“通过审核”。

 3.在线打印本单位或地区《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

 4.在纸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 

 5.将纸质申请书及汇总表在审核截止日期前用快递方式寄送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以投递日戳为准)。

     6.对特别资助工作,相关设站单位及省(市、区)须首先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确定择优推荐人选。 

(五)特殊事项 

 1.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

 2.申报上半年面上资助的人员不得申报本年度特别资助。 

 3.特别资助不受理涉密材料。 

 4.申报材料的内容应当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5.面上资助中军队系统和地方涉密的申请材料,由军队系统单独组织申报和评审。特别资助中军队系统除医药等非涉密学科外的申请材料,由军队系统单独组织申报和评审。

 6.特别资助推荐名额确定原则。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北京市非市属工作站设站单位,按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5推荐;不足15人的,推荐1人。其他工作站设站单位由所在省(市、区)产生推荐名额,各省(市、区)推荐名额为所辖全部工作站在站人数的1/15;不足15人的,推荐1人。军队系统各流动站和工作站设站单位,推荐名额为各设站单位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5;不足15人的,推荐1人。 

(六)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池莲子、王 芳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后公寓 

 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邮政编码:100083 

 电 话:010-82387704 

 邮 箱:postdoctorfund@mo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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