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0日,我校依照中央政法委、中组部、教育部等11部委共同下发的《关于印发<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政委[2015]19号)的相关要求,举行了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法律硕士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经过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的严格考察、筛选,确定37名考生为辽宁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拟录取考生,现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定向岗位公布如下:
复试编号 姓名 定向单位及岗位
15ZF02 田思穹 辽中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03 郝云鹤 辽中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05 范瑞迪 康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06 滕蕾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07 曹新悦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10 蒋鑫鑫 庄河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12 王景新 庄河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13 姚海宇 海城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14 王博 海城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17 郝贺 凤城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18 矫欣彤 宽甸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19 张嗣博 北镇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20 华宇 凌海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22 铁言 凌海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25 卫航利 盖州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26 王思旋 盖州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28 牛丽媛 彰武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29 韩媛媛 阜蒙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30 刘璐 阜蒙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32 叶智惠 喀左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33 杜志敏 喀左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34 刘昕洋 建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36 姚岚 建平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38 孙蕾 北票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39 王博 北票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40 崔心觉 建昌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43 施悦 建昌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15ZF44 徐晴 本溪桓仁县检察院检察业务(二)
15ZF46 王小路 本溪桓仁县检察院检察业务(三)
15ZF48 陈淼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检察业务(二)
15ZF51 李璐璐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检察业务(二)
15ZF52 黎飞宇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检察业务(二)
15ZF53 沈佳琳 鞍山市千山区检察院检察业务
15ZF56 王斯惠 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检察业务
15ZF57 丁宁 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检察业务
15ZF59 杨鞠 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检察业务
15ZF60 张美玉 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检察业务
具体考试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我校研究生院门前进行张榜公布,欢迎考生前来查询。对录取岗位和考试成绩如有疑问,请考生本人于今日12时前致电024-62202321查询。对专业笔试成绩如有疑,请考生本人到博远楼109室对专业笔试成绩申请复核。专业笔试复核工作由我院负责。复核仅对登分、合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核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漏评进行复查。复核结果于今日15时前通知考生本人。
上述拟录取名单同时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教育部备案审核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
拟录取考生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预先在我校进行备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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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