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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2012年法律硕士复试流程(第三批)
2012-04-26 16:11  

   

辽宁大学2012年法律硕士复试流程

(第三批)

 

根据辽宁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现将辽宁大学2012年法律硕士(含法学、非法学)复试流程通知如下: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4月28日

8:00-11:00

体检(空腹、带1张1寸照片)

崇山校区校医院

8:30-11:00

资格审查、交复试费

博远楼一楼中厅

13:00-14:00

心理素质测试

(非法学方向、法学方向)

蕙星楼625、626微机室

14:30-17:30

英语笔试

蕙星楼611室

4月29日

8:00-11:00

政审

博远楼

8:30-11:00

英语口语、听力

博远楼

8:30-11:00

专业面试(民法、刑法)

 

备注:1.复试有关表格由考生本人在研究生学院网上提前下载,请在复试表格上填写姓名与报考专业等基本信息,复试之时提交给复试组老师;

2.政审、英语口语、听力和专业面试具体地点,28日上午9点后详见博远楼105门口的公示(蕙星楼611门口同时公示);

      3. 政审期间,填写提交缴款承诺书(复试成绩公布后,取得公费资格的一志愿考生,提交的承诺书自动失效);

      4.4月29日上午的三项复试程序中,专业面试前,必须先政审。其他程序之间,可交叉进行。

      5.复试结果5月1日在研究生学院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

    2012年4月28日8:30-11:00在博远楼一楼中厅,由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交纳复试费。(8点30分开始体检,体检与资格审查可交叉)

审查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本科生除以上证件外,还须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1份;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1份和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1份。

专业学位硕士资格审查时 一律要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适用)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适用)(具体流程请见: 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纸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上无法查询学籍学历考生适用)( http://www.chsi.com.cn/xlrz)。

 

辽宁大学法学院JM教育办公室   

 201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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