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2007年教学辅助人员、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计划招聘岗位及名额已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布(见附件一),请在办公自动化网或辽宁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http://www.lnu.edu.cn)下载“2007届毕业生应聘申请表”(见附件二,由考生个人和基层单位党组织填写,背面请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2007届毕业生应聘登记表”(见附件三,由院系统一填写,行政人员、辅导员与教学辅助人员应分别填写,附件三需报电子文档)。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应聘条件(一)教学辅助人员1、学历要求:应为2007届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应为“985”院校、“211”院校,或部、委重点院校,不包括成教、自考、专升本、函授、夜大等),同时具有相应的学位,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应在2007年7月15日前。研究生报名时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其他要求:本科生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二)行政管理人员1、学历要求:应为2007届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应为“985”院校、“211”院校,或部、委属重点院校,不包括成教、自考、专升本、函授、夜大等),同时具有相应的学位,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应在2007年7月15日前。研究生报名时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其他要求:本科生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担任一年以上班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三)辅导员1、学历要求:应为2007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同时具有相应的学位,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应在2007年7月15日前。本科阶段应为“985”院校、“211”院校,或部、委属重点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不包括成教、自考、专升本、函授、夜大等),报名时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政治面貌要求:应聘报名时,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3、其他要求: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担任一年以上班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以上三类人员在学期间要求无违纪处分,本科毕业生班级综合排名在前三分之一。另外,亚澳商学院学生需兼获维多利亚大学及辽宁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他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一。二、时间安排及程序(一)教学辅助人员1、3月31日―4月5日中午12点前,为报名时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校内基层单位统一报校人事处;校外个人直接报校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2、4月5日,由校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学生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报名人员向校内外公示。3、4月7日下午3点10分―4点10分进行心理测试,地点为崇山校区东配楼203教室。4、4月6日―4月9日,基层单位制定考核录用办法,并于9日下午4点前,报校人事处审批备案。5、4月11日―13日,组织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13日下午4点前报学校人事处。6、4月14日―20日,经过学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面向校内外公示。(二)行政人员、辅导员1、3月31日―4月5日12点前,为报名时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校内基层单位统一报校人事处;校外个人直接报校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2、4月5日,由校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学生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报名人员向校内外公示。3、4月6日上午发放准考证,校内各院系统一到校人事处领取,校外个人到校人事处领取。4、4月7日下午1点―3点进行笔试,3点10分―4点10分进行心理测试。5、4月9日公布入围面试人选名单。6、4月10日面试,地点初定五洲园宾馆会议室。7、4月11日公布入围部门考核人选名单。8、4月12日―13日基层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13日下午4点前报学校人事处。9、4月14日―20日,经过学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面向校内外公示。 三、试题题型选择题、填空题、辨析题、简答题、作文题。 四、命题范围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文史、经济、管理、法律和科技知识,教育理论和方针政策,写作。 五、考核录取办法(一)教学辅助人员图书馆教学辅助人员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其他教学辅助人员由人事处、校纪委、学生处、教务处和基层用人单位学术委员会按照考核录用办法和考核程序共同组织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考核录用办法,考核结束后,要向校人事处提交书面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应包括参加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现场情况记录、确定拟聘用人选方式、表决意见等,并附被考核人思想政治鉴定。考核报告要加盖公章,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二)行政人员1、学校依据申报岗位和笔试成绩按岗位需求数的4倍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某岗位面试人选不足时,根据岗位条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服从调剂考生中择优调剂。如果经调剂后的面试人数不能达到需求人数的4倍,取消该岗位本年度招聘计划。2、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将依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选留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各基层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要参考被考核人的笔试、面试成绩,对本校学生要深入到被考核人单位详细了解情况,对外校学生应与其学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情况。考核结束后,应向校人事处提交书面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应包括参加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现场情况记录、确定拟聘用人选方式、表决意见等,并附被考核人思想政治鉴定。考核报告要加盖公章,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三)辅导员1、辅导员岗位由学校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需求数的4倍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某岗位面试人选不足时,根据岗位条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服从调剂考生中择优调剂。如果经调剂后的面试人数不能达到需求数的4倍,取消该岗位本年度招聘计划。2、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将依据面试成绩,按岗位选留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由学生处负责组织考核。考核时,要参考被考核人的笔试、面试成绩,对本校学生要深入到被考核人单位详细了解情况,对外校学生应与其学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情况。考核结束后,应向校人事处提交书面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应包括参加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现场情况记录、确定拟聘用人选方式、表决意见等,并附被考核人思想政治鉴定。考核报告要加盖公章,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四)其他各类应聘人员在考核及录用过程中,如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及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况,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期7天,公示期结束,经体检合格,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本校:人事处人事科(校机关楼238房间),联系人:刘雅云、梁秋柏、杨凌;联系电话:024-62202275。外校:人事处办公室(校机关楼242房间),联系人:赖博熙;联系电话:024-62202276。七、本通知解释权在人事处。注:相关材料请到院系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