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2009年补充辅导员启事
根据《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选聘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辅导员岗位现状,经研究决定,补充部分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4-6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2.有志于从事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具备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相关学科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有全局观念,服从安排,团结同志,关心学生,乐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硕以上学位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学(或研究生)期间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6.学习成绩优秀,外语原则上要求通过国家六级考试。
7.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8.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的男性。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公示、录用或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校内应聘者请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推荐材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书面及电子)报组织部。
2.校外应聘者请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书面及电子)发至组织部。
(二)资格审查
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相关证书等。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笔试。
(三)考试
1.面试
面试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求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对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内容的掌握情况、仪表举止与气质、文明礼貌、心理特征等进行综合考察。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岗位基本常识、公文写作。
(四)公示
根据考试的综合成绩,经校党委审核后,将拟聘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录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需比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经校党委批准,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采取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并提供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被录用的,将解除合同。
2.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处 0411-86323653)。
3.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未按期毕业和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者,不予聘用。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1月20日止
2.面试、笔试时间: 2008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411)86323779
2.组织部电子信箱:zzb@dlpu.edu.cn
3.通信地址:大连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116034
4.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1: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大连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08年11月4日
附件: 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生源
身高
婚否
外语水平
计算机水平
本科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研究生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最高学历/学位
联系电话
E-MAIL
爱好特长
本人简历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所在学校(单位)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职务
获奖情况
在校期间表现
辅导员或班主任签章: 年 月 日
院
系
意见
同学上述所填内容 。
院(系)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就业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填表人须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院系意见重点审查上述情况是否属实;学校意见须加盖校就业指导办公室公章;本人简历由高中填起;获奖情况填写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