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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3-01-20 08: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的通知、《辽宁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修订)》(辽大校发[2017]125号),现就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1.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成绩单、外语成绩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2.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审查申请人的条件以及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于2023213-2月17日网上送相关报名材料

二、考核

培养单位应建立由相关学科专业五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组负责组织转博考试。转博工作方案于2023220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转博考试安排在2023227-33日,内容包括综合笔试、面试答辩两个部分。根据文件精神具体要求如下:

1.综合笔试由专业外语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三部分组成,每门成绩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2.面试答辩环节,满分为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答辩中,各导师所给分数权重由各培养单位确定,须在转博工作方案中明确。

3.总成绩由综合笔试和面试答辩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答辩权重为6:4。

4.每门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每名申请人面试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考核须全程录音录像,考核结束后,所有考核材料均须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

6.综合笔试命题、考试、阅卷、面试答辩等程序参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标准执行。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1.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转博考试合格名单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报送截止日期为33日(星期)。

2.硕博连读研究生为非定向就业。

3.学校审定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名单,公示无异议则列入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备案。

 

附件: 1.辽宁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修订)

         2.辽宁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相关材料-硕博连读

                                                               研究生院

                                                                         2023120


附件【辽大校发[2017]125号-辽宁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修订).docx已下载
附件【辽宁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相关材料-硕博连读.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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