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9]1号文件《关于做好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报名参加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要求已经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鉴于上述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核实今年参加上述考试人员是否已经取得结业证,或者是否已经修完课程进修班全部课程,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
另外,建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调整课程进修班课程安排,将课程进修班课程调整为一年结业,以保证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可以在第一年将学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完(包括外国语考试)之后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在四年内需先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第一年),在取得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资格之后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第二、三、四年)。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将未上报的课程进修班结业考试成绩及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成绩上报至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以便我院核查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进修班学员的课程考试成绩。
培养办公室
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