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拟录取考生请于2008年2月10日前,将学费(28000元)汇至辽宁大学,并将汇款收据传真至研究生学院(传真:024-62202715,并写清本人的报考专业、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缴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名额,不予录取。账号明细如下: 户名:辽宁大学预算外缴款财政专户 账号:2100142801050003070 开户行:建设银行沈阳皇姑支行辽宁大学科技园分理处 如有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电话:024-62202349。 附件:2008年高校教师拟录取名单 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 2009年1月20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