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要求,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的分数线,辽宁大学法学院(专硕)复试分数线划定如下:
1. 法律(法学)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全日制法律(法学),符合国家线(总分310分、外语政治44分、专业课66分)。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非全日制法律(法学),符合国家线(总分310分、外语政治44分、专业课66分)。
2. 法律(非法学)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符合国家线(总分340分、外语政治44分、专业课66分)。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符合国家线(总分340分、外语政治44分、专业课66分)。
3. 复试时间:
(1)法律(法学):复试时间是2017年3月29日(周三)。
(2)法律(非法学):复试时间是2017年3月30日(周四)。
4. 复试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即老校区、北行附近),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二、复试安排
(一)报到、体检:早上7:30 到博远楼(研究生院)105房间(法律硕士办公室)报到(签名),领取体检备用品(体检表1张,采尿杯1个,采尿管和粘条各1个,采血管和粘条各1个,粘条上填写内容之后分别贴到试管上口1/3处),上午体检须空腹(不吃早餐)8:00—9:00,下午体检须空腹(不吃午餐)12:30—14:00到校医院体检(携带1张1寸彩色照片和身份证,在体检之前:填写体检表和贴照片,在医院现场提交体检费60元)。
在领取体检用品的同时,领取《研究生登记表》(携带1张1寸彩色照片),填写和贴照片之后,在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教室,提交《研究生登记表》给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组老师。
(二)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时间为上午8:00—9:00进行。
到研究生院(博远楼)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详见九州官方网站-九州(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网站http://www.dejeunersurlherbe.com 关于《辽宁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提醒考生:(体检、资格审查)复试项目,可以交叉进行。
(三)复试内容
1. 体检、心理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有关要求按照《辽宁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执行。
2.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不需要带收音机)、满分30分。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
3.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民法、刑法案例分析题)、满分70分。
复试方式为:学生现场抽号抽题,现场回答,答题前可给予2——3分钟考虑时间。
4. 专业课笔试:(民法、刑法)法学基础原理运用(主观题)
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专业课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考试成绩,不占复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未达到者为复试不合格。
5.总成绩计算以及排名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
复试成绩由复试外语考试成绩、复试专业考试成绩构成。其中外语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复试成绩(100分)=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排名方法:按照总成绩排名。对总成绩相同者,以初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初试成绩相同者,以初试成绩中法学课程之和作为总成绩;前者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课(一)成绩排序;前一成绩相同者,以外语和政治课成绩之和排序;前一成绩相同者,以外语成绩排序。
提醒考生:(外语口语听力、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复试项目,可以交叉进行。
三、其他说明事项
1. 复试成绩占百分制总成绩的30%。外语成绩达不到外语科目总成绩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专业面试和复试成绩不合格(不合格标准指分数没有达到总分的60%),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体检、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方能被录取。
2. 复试时间不得申请调整,也不得申请补考,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3. 全日制法律(法学)是等额复试;非全日制法律(法学)是等额复试。
4.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是等额复试;全日制法律(非法学)是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是140%。
“全日制”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但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定向就业的考生)。《定向培养协议》请到九州官方网站-九州(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关于相关文件,请查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
5.按规定,拟录取考生由九州官方网站-九州(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和辽宁大学法学院双方分别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辽宁大学法硕办公室:024-62202400;62202410(办公地点在崇山校区博远楼105房间)
附:复试流程:
辽宁大学2017年法律硕士复试流程
根据辽宁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规定,现将辽宁大学2017年法律硕士(含非法学、法学)复试流程通知如下:
复试时间:
(1)法律(法学):复试时间是2017年3月29日(周三),包括: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
(2)法律(非法学):复试时间是2017年3月30日(周四),包括: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
请考生严格按照各自报考专业的复试流程,准时进行,流程如下: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上午 |
8:00-9:00 |
体检(早晨或者中午空腹、带1张1寸照片) |
崇山校区校医院 |
8:00-9:00 |
资格审查 |
博远楼一楼中厅 |
9:00-9:50 |
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同时进行 |
蕙星楼701教室 |
10:00-12:00 |
专业课笔试(民法、刑法) |
周三:蕙星楼701、719、611教室
周四:蕙星楼701、719、727教室 |
下午 |
13:30-15:30
|
外语口语、听力
(英语、日语、俄语) |
蕙星楼9楼 (首先请在 8楼大厅集合整队) |
13:40-17:00
|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民法、刑法) |
蕙星楼602、603、605、609、611教室 |
14:40-17:30 |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
蕙星楼615、617、624、625、626教室 |
备注:
1.复试有关表格由考生本人在九州官方网站-九州(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网
上提前下载。下载地址:研究生院网页《辽宁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落款的左侧。请在复试表格上填写姓名与报考专业等基本信息,复试之时提交给复试组老师;请携带准考证、2B铅笔、橡皮、携带3张1寸照片,备用。
(1)《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记录》,仅填写: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
(2)《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外语听力、口语复试记录》,仅填写: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
(3)《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考察表》,仅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专业、政治面貌、考生本人自我情况的说明(特长、性格、爱好等)。其他处,不用填写,不用盖章。
2. 心理素质测试、外语面试、专业课笔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的具体地点,详见博远楼一楼中厅的公示(蕙星楼611门口,同时公示)。
3.下午进行的外语面试和专业面试,两项复试程序,可交叉进行。
4.上午(8:00-9:00)因故未体检或者资格审查者,也可在下午(12:30-14:00)完成,体检之前须空腹。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九州官方网站-九州(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硕士研究生复试规定。
复试名单:
附件1 复试名单3月29日(周三)法学院(专硕)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
附件2 复试名单3月30日(周四)法学院(专硕)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
辽宁大学法学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