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策规定
2016年,辽宁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接收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学子来我校学习。为了更为广泛和有效地吸引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特对我校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政策作以下进一步说明:
一、对来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支持政策
1.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政策:
(1)学业奖学金:全部推荐免试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8000元。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除定向培养研究生外)。
(3)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定。
2.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硕博连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我校的博士普通招考中,在总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
3.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中免外语笔试测试。
二、申请条件
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5.2016年8月31日前能够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6.符合国家当年对所申请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的要求,同时要符合本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对本专业(领域)推免条件的具体要求。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人数
我校201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招生人数一般为本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30%,不超过50%。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预计时间为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开通志愿填报时间为准。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合格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培养单位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五、复试时间及考核内容
1.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至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本部分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内容,一般为面试,部分专业进行专业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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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