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 宁 大 学
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按照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指导性意见要求,我校将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我校执行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部分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执行方法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试通知由各培养单位专门进行。
2、复试工作预计将于4月8~19日进行,复试内容、形式均以专业所在培养单位最终公布的方案为准。
3、进入复试的考生,由专业所在培养单位通知参加复试,研究生院不再另行通知。
4、鉴于体检报告的严肃性和真实性,避免舞弊现象的发生。经研究决定,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工作继续委托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医院负责,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5、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务必于复试前提交相关材料,确认后给予加分。复试后提出不予承认。
6、研究生院网站将公布《辽宁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相应的复试工作安排。
7、硕士复试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全部考生报考的前置学历必须可以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或有教育部指定部门初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录取。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原件,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生复试时需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和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1份;
(5)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6)调剂考生除需要准备上述材料外,还应准备准考证复印件1份;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名单的),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复试时须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缺一不可。最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复试进行中或复试结束提交,不予承认;
(8)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取消学籍。
8、单独考试考生和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复试合格考生,根据相关文件,考生应于4月19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博远楼108室)领取协议书(一式三份),并于4月26日前返还单位审批同意的协议,最终录取形式以协议为准,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9、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见附件。
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