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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21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通知
2021-07-13 10:50  

即日起请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不含硕博连读研究生)登录“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邮寄信息维护”模块,按照页面中“招生单位说明”维护邮寄地址信息。

通知书发放方式一般为邮寄,硕博连读研究生通知书交由所在培养单位发放,能够申请进入崇山校区的考生可选择自取通知书(需在系统中选择自取)。

核对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11时。选择自取通知书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7月15日14时至16时到崇山校区博远楼108室领取,其余通知书预计于7月16日通过EMS寄出。

“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请按页面提示信息登录)

http://47.105.184.134:1011

 

 

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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