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具有文、史、哲、经、法、理、工、管、艺等多学科的综合性大学。
辽宁大学初创于1948年11月。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67人,其中教授283人、副教授504人,博士生导师11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双聘院士1人。
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哲学、法学、化学和统计学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此外,学校还有工商管理、法律、公共管理等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目前在29个领域进行招生;设有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和金融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6个省重点一级学科;设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转型国家经济政治研究中心、辽宁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学校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2个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教学实验平台、9个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
学校现有各类实验教学中心(室)28个,实习基地125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075万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图书馆总面积达4.2万平方米,馆藏文献277.5万册,其中珍本、善本书300余种,被联合国出版部指定为联合国文献收藏图书馆,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学校设有历史博物馆、自然博物馆,珍藏2000余件文物和1.6万多件生物标本。校园网是中国教育和科研网的组成部分,已成为沈阳北部大学区域节点。
面对21世纪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要求,辽宁大学秉承“明德精学、笃行致强”的校训精神,力争经过全体辽大人的扎实工作,早日把辽宁大学建设成为人才培养质量上乘、学科建设特色鲜明,整体办学实力国内先进、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 2017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招生类型
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依照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2017年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依旧统一为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类型考生录取后需要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基本学制3年;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时需与工作单位及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但需全日制参加学习,基本学制4年。
为鼓励攻读博士学位考生以非定向就业类型报考我校, 2017年,我校在博士招生录取中,各专业(二级学科)以非定向类别录取的考生数不得低于本专业录取人数的60%(本专业非定向类别合格考生数不足的除外)。
2017年我校在无机化学(070301)、分析化学(070302)、物理化学(070304)三个专业开展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具体招生办法依据《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时间为2016年12月1~30日,报名网址及相关要求见九州官方网站-九州(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网站通知。所有报名者必须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未经网上报名不能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时间为2017年2月13~17日
现场确认地点为:辽宁大学崇山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辽宁省外考生无法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请于2017年1月6日前将报名材料邮寄至九州官方网站-九州(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招生办公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在现场确认时审核),并于2017年3月7~8日进行补确认。
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报考攻读辽宁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人不能为考生所报考的导师,且推荐书封面应加盖推荐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一份(A4纸打印),可以是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4)政治审查表(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或总支公章);
(5)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学位及其认证材料
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于入学前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本科(或专科)学历认证材料:
全部考生需提交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本科学习经历的提交专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已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考生提供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已获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进行申请认证;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上述认证材料均可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无法查询的应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学历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获国外学历学位者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由普通高校研究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成绩及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全部报名材料请自备底稿,提交后不退还。
3.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3月6~12日,打印网址及相关要求见九州官方网站-九州(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网站通知。
四、考试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试时间
2017年3月11~12日
2.初试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3.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初试后的一周左右进行。由各专业所在培养单位进行通知。
复试要求:复试依据《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复试工作由报考专业所在培养单位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等。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由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制定。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培养。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1.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人民币10000元。
2.我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包括:
助学金:自2016级博士研究生起,我校大幅度提高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助学金额度,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至30000元。其中含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学校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
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按我校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获奖比例为58%左右。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人民币30000元,获奖比例为7%左右,按照评选规则进行评选。
其他奖、助学金及科研奖励:根据博士研究生学习、科研及其他情况由学校或导师进行奖励资助。
七、其他说明
1.考生可登录九州官方网站-九州(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网站查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考试大纲,网址:http://www.dejeunersurlherbe.com。
2.考生来函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4-62202349,传真:024-62202715。
3. 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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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
附件1: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等学力加试说明
附件3: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4:各院系(所)考试大纲参考(点击/info/news/show/74189.ht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