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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及奖助学金进行调整的说明
2015-10-22 17:12  

关于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

及奖助学金进行调整的说明

    为进一步增加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数量,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录政策及奖助学金进行调整。

    一、对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招生录取政策进行调整

    1.学校在分专业招生计划之外设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门用于招收全日制考生。

    2. 2016年专项招生计划数约为20个左右,面向全部招生专业。

    3.分专业计划内全日制考生正常录取,分专业计划外符合正常或破格录取条件的全日制考生按照相关规则使用专项计划录取。

    二、大幅度提高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额度

    助学金:助学金金额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0%,每生每年30000元,其中含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学校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全日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

    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获奖比例为58%左右。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人民币30000元,获奖比例为7%左右。

    其他奖、助学金及科研奖励:根据博士生学习、科研及其他情况由学校或导师进行奖励资助。

    奖助学金均按标准学制发放,年限为三年。

    上述奖助政策自2016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开始实行,之前各年级博士研究生适用原有奖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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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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