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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辽宁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养计划人选的通知
2013-07-04 10:40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增强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实现我校博士生冲击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目标,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辽宁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1、2012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

    2.已经取得较丰硕的科研成果。

    3.在科研上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培养价值。

    4.申请者导师治学严谨,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较强的博士学位论文指导能力。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生填写《辽宁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养计划申报表》,并提交有关科研成果的佐证材料,经导师、所在培养单位推荐后,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辽宁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养人选。

    三. 资助范围及奖励方法

    学校对培养对象在培养计划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培养对象为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并以辽宁大学为独立署名单位发表的科研成果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和奖励,具体资助范围及奖励方法如下:

    1.出版专著资助;

    2.发表高水平论文资助;

    3.参加高水平会议资助;

    4.导师与学生共同从事科研工作资助。

    5.对培养对象科研成果奖励:在辽宁大学确定的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B类每篇奖励5000元,C类每篇奖励3000元,其他CSSCI论文奖励2000元。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16日前将《辽宁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养计划申报表》、《辽宁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养计划导师推荐表》及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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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辽宁大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养计划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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